在很多人的印象中,都觉得分公司和子公司是相同的,都是公司的一个分支,其实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彻底不相同的概念。分公司是总公司建立的分支组织,在资金、业务、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办理,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组织;而子公司是母公司出资建立的法人公司司,在生产运营、资金调度、人事办理等方面自己做主,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职责。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来说说注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七个差异。
一、法律地位不同:分公司仅仅总公司建立的一个分支组织(也可简略理解为是公司一个部分或科室), 不具备法人资格,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承当民事职责,由总公司承当。
子公司是母公司出资建立的一家公司,具有公司法人地位和决议权,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自己担任,独立承当民事职责。
二、财政方面不同:分公司没有自己产业,所有财政归总公司所有,分公司发作的赢利与亏本要归入公司财政报表中。
子公司做为独立法人,有自己产业,自盈自亏,母公司不承当子公司债款。
三、权利组织不同: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,没有运营决议计划组织,没有股东会(或股东大会),其行为彻底由总公司决议。
子公司有自己章程,股东会由整体股东组成,是公司的权利组织,能够行使相关职权,有运营决议计划权。
四、公司称号不同:分公司称号受总公司称号影响,分公司称号组成方式:总公司称号+XX分公司(售后服务中心等)
分公司称号有必要含有总公司称号,且以总公司称号*初,“有限公司”字眼后边还有文字的,一概是分公司。
子公司有自己公司称号,不受母公司约束,其称号组成方式为“行政区划+字号+职业+组成方式”。
五、运营范围约束:
分公司运营范围不得随意登记,其运营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运营范围。
子公司运营范围没有约束,可依据实际运营需要填写运营范围。
六、人事录用不同:
分公司只有分公司担任人,由总公司担任录用,分公司没有人事录用权利。
子公司担任人(即法定代表人)和公司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,子公司经理由股东会聘任;公司副经理、财政担任人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。
七、税务方面不同:
分公司,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则了法人汇总交税的准则,关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组织的,应当汇总核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。因而,建立为分公司后,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履行跨地区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则。
关于子公司,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则,子公司应当独自核算应交税额,在注册地缴交税款,并适用按月(或季)预缴、年末汇算清缴的规则。
分公司就比如未成年子女,爸爸妈妈作为其监护人,承当和关照子女职责;而子公司就比如已成家子女,其行为职责由自己担任承当。